生育备案不见面不用再去医保中心了
自2017年10月16日起,我市市区参保女职工(不含失业女职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及居民,在享受生育或计生住院(不含门诊)待遇时,不用再去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备案了,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时直接备案就可以刷卡了!
为落实“参保人员不跑腿、业务办理不见面”的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办理生育备案手续,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开通了“医院-医保交互平台”,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在医院就可以完成生育或计生住院申报手续,出院时刷社保卡进行结算即可享受生育相关医疗待遇。随着医院-医保交互平台的创建,改变了原来的“先到医保中心进行备案才能够实现刷卡结算”的经办流程,实现了参保人员不跑腿、业务办理网络化的服务举措,不见面办理业务的服务宗旨得到进一步提升。
提醒需要去医院办理备案的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职工医保——单位女职工:
生育类别 | 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 | 结婚证(复印件) | 生育服务证或生育登记证明(复印件) | 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
剖宫产,顺产及助产分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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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3个月不满7个月引产 、7月以上引产: | √ | √ | √ | √ |
不满2个月流产、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 、绝育(复通)手术: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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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工医保——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生育类别 | 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 | 结婚证(复印件) | 生育服务证或生育登记证明(复印件) | 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
剖宫产,顺产及助产分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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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3个月不满7个月引产 、7月以上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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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2个月流产、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 、绝育(复通)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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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居民医保:
生育类别 | 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 | 结婚证(复印件) | 生育服务证或生育登记证明(复印件) | 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
剖宫产,顺产及助产分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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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可登录人社局网站www.jsxz.lss.gov.cn/index.do服务大厅的网上栏目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