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岛街道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芝罘岛街道认真贯彻落实《烟台市芝罘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监督管理, 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首位来抓,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要求各居书记和厂企经理(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各自辖区和企业负直接领导责任。
健全制度,加强信息通报与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逐步建立了三级会议制度,重点完善了安全生产督查制度,专门成立了以安全生产办公室和各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督查组,对辖区内各个有关部门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重点对4家有储备油的企业和3家液化气罐装点进行了检查;建立完善安全信息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在原信息员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安全信息通报制度,要求各居信息员在第一时间上报安全信息,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强救援小队的管理培训工作,要求队员手机全天候开机,做到呼之即来,来之能干,干则能成。
加强宣传,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力营造宣传氛围,在办事处、各个居委会、各单位及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横幅12条,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看板共计7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强化措施,靠上工作,集中排查、消除和解决了一批安全生产隐患和长期困扰安全生产的疑难问题,积极开展自备油罐、液化气罐装点、渔业生产、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12次。扎实推进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活动,组织辖区企业参加“烟台市百万职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答卷”活动。对企业、社区进行安全常识普及教育,传播安全文化理念,进一步增强了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强化措施,认真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开展行政执法检查6次,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都已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加强护林防火工作,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坚持主要领导带班,包居干部进居制度,采取护林员轮班吃饭,晚上晚撤岗等措施,确保防火期间内不发生火警火灾,由于思想重视,措施得力,到五月三十一日防火期结束,没有发生火警火灾。加强海上渔业检查,按照与渔船主签订的承诺书的内容对捕捞养殖船只进行全面检查,各渔养单位基本上能按承诺书要求的出海作业,到休渔以前,春汛期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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