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开通维权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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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进一步提高涉及农民工及少数民族劳动者劳动争议案件的办案效率,切实保障农民工及少数民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经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自2012年6月1日起开通处理农民工及少数民族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
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设立专门的窗口,统一受理涉及农民工及少数民族劳动者劳动争议案件,当场告知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了解的知识和注意事项,并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指导当事人填写有关表格。所有符合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立即立案,决定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立即排定开庭日期,随立案通知书一起送达当事人,所有涉及农民工及少数民族劳动者劳动争议案件均在20日内审理结案。有力保障了涉及农民工及少数民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泉山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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