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省直各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和人事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一、培训
(一)培训要求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是专业技术人员拓展知识、开阔眼界、启发创新思维的重要途径。 2008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以“创新能力培养与应用”课程为主要内容,重点培养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意识和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时代责任感和建设创新型江西的使命感,积极为江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作贡献。
(二)组织实施与管理
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实行“***学计划、***材、统一师资、统一考试”的管理。
1、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统一采用航空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创新能力培养与应用》教材,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继续教育基地统一到省人才培训中心订购。
2、培训方式
培训可采用集中面授或网络培训形式进行(网络培训的启动时间和方法另行通知)。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经考试合格,培训内容、学习时间以及考试情况记入《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3、培训师资要求
承担公需科目授课的师资必须是经参加我厅组织的公需科目师资班培训并获得资格确认的教师。“创新能力培养与应用” 课程师资培训班于2008年5月8日-10日在南昌举办(详见赣人字〔2008〕101号文件通知)。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200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统一考试仍然在上、下半年各举办一次。上半年考试时间定为6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半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创新能力培养与应用》。全省统一命题制卷,实行开卷考试。
(三)考试工作程序: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统一考试的报名、考试、阅卷、办证等工作程序按原规定进行。即各设区市人事局统一负责本设区市的报名、试卷预订、教材发行、领卷、考试、阅卷、登分及办证工作;各继续教育基地负责各自系统的报名、试卷预订、教材发行、领卷、考试、送卷、领取成绩及办证工作。省直单位的零星参考人员到省人才培训中心报名。省直单位的试卷阅改工作由省人事厅负责。上半年考试具体时间安排见***1。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严格管理。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是我省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各设区市人事局以及省直各继续教育基地要切实做好培训、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教学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场监管,狠抓考试违纪行为。
(二)注重质量、合理收费。各继续教育基地要认真总结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经验,不断完善公需科目培训教学的管理形式和方法,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讲求实效。要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08〕28号文件规定合理收取培训、考试费用,不得违规乱收费。
省人才培训中心地址:南昌市爱国路285号
联系人:胡晓君 赖芸芳
联系电话:0791-6813759,6838605(传真)
邮编:330006
二ΟΟ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