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人社局首获市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近日,经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海曙区人社局被表彰为2014年度市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我局首次获得该项荣誉。
近年来,区人社局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条工作主线,建立健全预防化解劳资纠纷工作机制,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测评连续两年居全市第一。
一是变被动反应为主动预防。推进劳动监察职能下移,加大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力量,提高基层组织的社会控制力,实现劳动保障监察被动反式向主动预防式转变。建立部分企业工资支付报备机制,加大对企业工资支付有效监管,尽早发现不稳定苗头,全区正常工资报备企业477家,涉及劳动者7953人。创新商圈楼宇租赁企业欠薪问题预警措施,建立商圈楼宇出租单位欠薪预警工作机制,全区有48幢楼宇7个商圈建立了联动机制,覆盖3571家企业。
二是变有限管理为全面管理。积极深化“两网化”管理,实现“分片包干、主动监管、上下协同、动态监控”的新型劳动保障监管模式,每年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主动监察、日常巡查用人单位1851家,信息采集用人单位7809家,2014年处理欠薪案件154件,有效地维护了劳动保障社会秩序。
三是变行为约束为制度约束。着力抓好劳资纠纷预防和调控机制建设,规范执法、处置工作流程,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区级层面制定出台《海曙区依法预防和处置群体性欠薪事件工作机制》和《海曙区预防和处置群体性欠薪事件应急预案》。同时我局还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信访维稳工作十项制度》、《规范和健全信访维稳信息工作机制》等,强化突发性事件动态的掌控,从制度上加大对维护稳定的保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