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激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为了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余姚市采取以下五条措施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一、提供贷款及贴息支持。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可放宽到8万元。能提供有效抵(质)押物进行担保的,贷款额度可放宽到15万元。3名以上(含3名)高校毕业生合作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放宽到2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借款期满,按期还款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贷款贴息,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二、设立科技创业资金。余姚市专门设立科技创业资金,鼓励、支持大学生创办科技型企业,资金一次批准,分二次拨付,还款期限一般为3年以内。支持标准额度为15万元-100万元。
三、实行创业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含农业生产经营)的,由市人事部门给予3万元的补助,其中从事科技、创意、文化等现代服务业等的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其吸纳毕业生就业的情况,给予不高于5万元的补助。大学生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生产经营半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生产经营1年以上的,再给予1000元的奖励。吸纳4名以上本市户籍劳动力就业,符合相关规定的最高可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四、实行创业项目开发服务奖励制度。鼓励大学生开发设计创业项目方案,项目通过专家评估论证,进行***服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生产经营半年以上的,给予每个项目2万元的奖励。
五、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困难大学生创办企业的,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1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