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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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4日发表
各县区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11月24日至27日,河南省大部分地区逆温加强,近地面风力较小,水平扩散条件不利,将促使气态污染物向颗粒物的转化及颗粒物的吸湿增长,加重我市大气污染。
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豫气攻坚办〔2016〕88号)和《鹤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大气环境质量分析研判结果,经研究决定,从11月24日9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县区、管委和市直各单位按照《鹤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认真抓好落实。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尽量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并倡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代替私家车出行,减少散烧煤使用和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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