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全力服务谱写双拥工作新篇章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拥工作纪实
拥军优属,是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优良传统,是我市人社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市人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双拥办等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从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和发展利益,统筹发展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立足我局实际,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将拥军优属工作与劳动保障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多措并举,全力服务,切实为部队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双拥工作不断谱写新篇章。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做好双拥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双拥工作指导性文件,坚决执行市委常委议军会议定的事项([2012]8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落实市委、市政府“双拥”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组织学习《条例》,不断提高对在新时期开展双拥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自觉做到从讲政治、促进军队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高度不折不扣履行条例。成立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在每年年初把双拥工作列入局全年工作计划,结合双拥的重点工作,明确各相关科室(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加强领导指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机构健全、职责分明、部门协调配合的双拥工作格局。
二、强化措施,全力服务,做好复退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工作
1、加强就业服务工作。把复退军人就业纳入公共就业管理和服务范围,加强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管理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其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信息服务。设立军人优先窗口,为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培训推荐、政策咨询。与驻军部队、人武部、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合作,收集信息,建立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就业信息数据库,为提供更好服务打牢基础。
2、加强职业推介工作。一是举办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每年“八一”前,市人社局联合民政局共同举办。二是开展常态就业推荐工作。坚持每月12日、26日举办企业现场招聘会,用短信通知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参加招聘会。三是编印岗位帮你忙。编印了《汇集最好的岗位,送给最亲爱的人》小册子。四是开通视频招聘。为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找工作“零接触”办理提供平台。
3、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会同民政部门积极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确定莆田市技工学校承担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任务。三年来共培训288人退役士兵 ,涉及维修电工、烹饪、计算机应用、叉车、汽车驾驶等工种,共补助资金114万元。把退役士兵培养成思想、技能“双过硬”的优秀人才。
4、加强服役士兵技能提升工作。今年“八一”前夕,开展“送技术进军营”服务专项活动,并于7月20至7月28日连续在8710、8714部队军营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活动,免费为1008名驻地武警官兵开展了汽车维修工、市场营销等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其中95%以上领取了《职业资格证书》,提高了士兵退役后的就业能力,有力地配合了部队开展培养技能型军地两用人才建设。
三、心系部队,贴心服务,做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和随军家属生活保障工作
1、落实随军家属生活保障待遇。对就业困难的随军家属,我局积极配合民政、财政等部门落实补助政策,实施重点帮扶服务。对待业随军家属实行生活补助,2010年、2011年共有324人随军家属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合计51.***万元。2012年按照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2]8号会议精神,我局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提高随军家属基本生活保障金,全年补助205人, 补助基本生活保障金共计73.8万元。
2、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退役士兵的军龄视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其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对军转干部随调家属,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在城镇企业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军转干部随调家属选择自谋职业的,按城镇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3、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人事厅《关于福建省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劳社文[2005]26号),将近200名军队转业干部由各级财政筹资纳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同时将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纳入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有关规定,将军人就业配偶纳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市就业和职业培训科 谢荣兵 李灵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