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企业退休职工将在5月内获享提高基本养老金待遇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近日下发了《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云人社发【2013】86号)。根据文件精神,迪庆州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于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州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经办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就全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和所需资金筹措作了具体安排部署。会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建聪同志要求各级经办机构要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文件精神;要加强宣传,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把党的惠民政策按期足额兑现到位。
此次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范围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及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调整时间:。调整标准:每人每月普调140元;参保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1元。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工作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偏低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待遇偏低人员等特殊群体再给予倾斜调整。
会后,全州三县及州属社会保险局迅速行动,全力以赴、集中力量,加班加点,全身心投入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力争在全面完成兑现工作。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是我州连续8年9次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关注民生,关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生动体现。(迪庆州社会保险局王绍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