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城市更新局关于罗湖区笋岗清水河片区04子单元奥康德地块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及规划(草案)的公示
罗湖区笋岗-清水河片区04子单元奥康德地块城市更新单元通过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被列入《2016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十批计划》。
2018年6月,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第九十五次会议原则通过笋岗-清水河片区04子单元奥康德地块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及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的规定、《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罗湖区笋岗街道,南侧为梅园路,西侧为在建的深业物流基地。本次拆除用地面积34***.9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801.2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6920平方米。其中:商业、办公合计15020平方米,商务公寓10100平方米(含人才公寓202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1500平方米;地下商业300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1.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六楼
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
3.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岗路23号
4. 项目现场
深圳市罗湖区梅园路北侧(地铁7号线笋岗站)都荣旧货市场
5.深圳市罗湖区电子政务网站:http://www.szlh.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为止。
四、意见反馈
1. 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须书面反馈,请直接投至公示地点意见箱,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 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 多人共同反馈的,请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 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工
电话:25154467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计划调整及专项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1、公示-01
2、公示-02
3、公示-03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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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01
公示-02
公示-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