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实行市属用人单位招用工登记备案与就业失业登记业务通办的通告
市属用人单位及相关办事群众:
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精神,简化优化市属用人单位招用工登记备案流程,方便相关群众申办《就业创业证》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自2016年8月1日起,我中心三楼公共人才就业服务大厅增设市属用人单位招用工登记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服务窗口,同时打破市属用人单位用工管辖,相关服务事项在我中心三楼公共人才就业服务大厅、香洲办事处、拱北办事处3处服务网点实现通连通办,市属用人单位和相关办事群众可就近选择任一服务网点办理。通办服务事项目录见***1,服务网点详见***2,具体办事指南详见我中心网站(www.zhrcjy.gov.cn)。
特此通告。
***:1.市属用人单位招用工登记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相关服务事项目录
2.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市属用人单位招用工登记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通办网点地址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