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彝良县721名参保居民领大病补偿金260余万元
为做好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这一项利国利民的政府惠民工程 ,减少参合人员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云南彝良县实施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为群众再设一道保障线。
彝良县从2014年开始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从新农合基金中统一为参合群众每人交纳30元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市级提取彝良县大病补充保险金额合计 1480.20万元。只要是彝良县辖区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缴纳了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保费的参保农村居民,在年度范围内,因患大病住院治疗或属于新农合规定的22种重大疾病门诊、急诊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当年内累计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部分,可再享受一定比例医药费用补偿。为使大病补充保险政策落到实处、全面兑现,县合管办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昭通市分公司拟定了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了大病保险合署办公室,在乡(镇)社保中心设立大病补充保险业务代办点,落实专人负责。
截止目前,彝良县新农合共有721人获得大病补充保险扶助2***4740.90元,大大减轻了本辖区大病患者就医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