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抓实五项工作科学开展企业工资宏观管理
2013年,我市按照国家、省关于集体协商、最低工资标准等的相关规定,加强企业工资宏观管理工作,企业工资宏观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发布了2013年度临沧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通过对市、县(区)240个各类企业工资进行抽样调查,汇总、分析调查结果,确定并发布了108个职位(工种)高、中、低三个层次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二是发布了2013年度临沧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根据临沧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结合2012年社会经济运行状况,测算出临沧市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经省人社厅批复并发布。即临沧市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4%,上线为19%,下线为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预测数,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下线增长职工工资的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起云南省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我市的情况为:市政府所在地的临翔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13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元/小时;其它县月最低工资标准955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元/小时。各级人社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特别是在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劳动合同审核、劳动保障监察等各项工作过程中,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作为重点审核内容,确保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四是按时按质完成了2013年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在全国153个被调查城市中,临沧市作为企业薪酬试调查的城市之一,共涉及调查企业130户。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调查方案,抓好督促落实,圆满完成了我市企业薪酬调查工作。五是认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通过建立完善“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工资增长机制、工资分配监督机制”等三个机制,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得到有效推进,2013年,全市人社部门共审查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711户,其中:用工在2*** 户,用工在25人以下的企业447户。 (临沧市人社局 奚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