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人社工作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对各项业务工作进行部署,积极对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截至6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2.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7.91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49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7%、65%、7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9%;完成小额担保贷款10.2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8%。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02.4万人、1001.3万人、336.1万人、298.8万人、201.1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达到61个,参保人数655万,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130万人; 10个县区启动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覆盖人数8.45万人,已有4.72万人按月领取养老金。上半年,我省推荐选拔省有突出贡献专家人选109名、首席技师40名,培养高技能人才1.2万人。配合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28个引进国外智力重点项目,引进外国专家80名,出台了留学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办法,开展了资助工作。以省政府令形式发布了《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组织了全省201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建立了2个省级培训教育基地,举办了7期公务员专题培训班,初步建立了省属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了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完成了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两次调整提高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核定完成了371个省直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量,适当调整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颁布了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关系。积极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建立了高温津贴制度,调整了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加快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上半年农村居民进城落户达49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 54.4%。
会议要求,下半年,全省人社系统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增强信心,狠抓落实,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一是要确保完成全年就业目标任务,切实落实好已出台的一系列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狠抓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有效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做好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做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着力推动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推动就业信息全省联网,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
二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进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工作,继续扩大其他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积极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制度,全面实现医疗、生育费用即时结算;在做好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的同时,推进与外省的就医结算,做好未参保集体企业超龄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工作,完善遗属待遇政策;年底前彻底解决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问题。
三是要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扩大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能力。继续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重点抓好技师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组织实施。大力开发海外高层次人才资源,拓宽引进海外智力渠道,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引进各类拔尖人才。
四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认真贯彻《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开展从省市以下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试点工作,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完善合同用人机制、公平竞争机制、绩效评价机制、人员退出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巩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成果,开展正高级审计师职称改革试点工作。全力完成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五是稳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加大向基层和艰苦地区倾斜力度,加强省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处分处罚工资待遇变动办法。稳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集中的县级以下区域推动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扩大企业薪酬试点调查范围。
六是努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以农民工就业、培训、工资支付保障、参加社会保险为重点,促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研判,积极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加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力度,重点做好涉及劳动报酬争议的处理工作。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积极开展企业工资分配突出矛盾的排查工作,加强对重大案件的现场督办和***回访。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鬲向前在会上强调,当前,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七一”***精神,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化水平,认真分析“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任务,不断***阻碍事业发展的难题。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定位、去谋划、去推进,确保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二要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工作直接关系群众福祉、社会稳定,是第一责任,是“硬任务”;人才是兴国之本、富民之基、发展之源,是第一要素,是“硬道理”。要把“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贯穿于工作全过程,体现到每一位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中。三要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切实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符合时代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把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结合起来,把继承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结合起来,把推进改革力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结合起来,紧紧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关系民生的紧迫任务进行改革创新,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四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大力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善于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要狠抓工作落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把党的利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办实。五要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工作难点,以重点突破带动工作的整体推进。要注重工作协调,理顺工作关系,发挥综合优势,形成工作合力。要注重分类指导,体现差异性,不搞“一刀切”。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新办法,拓展新手段,开辟新途径。六要坚持上下结合、完善政策。这是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化水平的制度保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宏观和微观相结合,长远和现实相结合,进行系统思考、总体设计,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整体性和平衡性。
鬲向前在会上还特别要求各市要扎实开展窗口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服务水平。
会议由省人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公务员局局长王建中主持。省人社厅各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人社局及其部门负责人在各市分会场参加会议。(图文/常锋 余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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