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社厅公布2018年第四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随着年末的来临,能够按时为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支付工资成为人社部门监管的重点内容之一。自2016年云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实施办法》以来,云南省和昆明市先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情况向全社会公布。
日前,省人社厅公布了2018年第四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5件,其涉及12个用人单位和4个自然人。这些案件均是今年以来云南省部分州(市)、县(市、区)查处的工资支付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其中,11件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公安机关侦办,3件因拒不履行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已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件(涉及2个自然人)法院已作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决。
据悉,根据《实施办法》,公布重大的违法案件旨在通过社会监督教育和警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等。今年以来,云南省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的力度,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已面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30件。通过将这些案件向全社会进行公布,省市人社部门也希望可以打击和警示恶意欠薪者,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通过社会监督,教育和警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