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合肥市2009年度(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和“工业立市”战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推进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提供技能人才保障,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联合举办“合肥市2009年度(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范围和参赛人员
本次竞赛为市级一类比赛,共27个比赛工种,竞赛承办单位8家,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一)行业性职业技能竞赛,限本行业、本系统或本单位职工报名参加;(二)特殊性技能竞赛,限残疾人士报名参加;(三)技工院校技能竞赛,作为第三届全省技工院校技能竞赛合肥市初赛组织进行,其各工种高级组和中级组分别限合肥地区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技工班和中级技工班在校生报名参加。
二、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本次竞赛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共12家单位联合主办。本次竞赛成立“合肥市2009年度(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具体负责日常竞赛工作(组委会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见***一、二)。
(二)承办单位
1、行业性职业技能竞赛由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邮政局、合肥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安徽省电力公司合肥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合肥市建筑事务管理处等共6家单位承办。
2、特殊性技能竞赛由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劳动就业管理处承办。
3、技工院校技能竞赛(省技能竞赛合肥市初赛)由合肥工业大学技师学院承办
承办单位主要职责:按照竞赛组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制定竞赛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落实提供比赛场地、设施和设备。办理报名、命题、组织比赛以及评分等工作(竞赛承办单位联系表见***三)。
三、竞赛内容和方式
行业性职业技能竞赛和特殊性技能竞赛的各工种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或《工人技术等级标准》高级工应知应会的内容为基础,适当增加新技术、新技能相关知识。比赛工种没有国家职业标准的,可按照本工种或本行业标准中的高级工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标准,组织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集中统一命题。
技工院校技能竞赛(省技能竞赛合肥市初赛)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省技工院校技能竞赛的通知》(劳社秘[2009]89号)要求,以《国家职业标准》中相应等级的理论和技能要求为基础,其中各工种高级组以相应工种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要求为基础,各工种中级组以相应工种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要求为基础,组织专家统一命题。
竞赛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比赛两种方式。比赛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分别占总分的30%和70%,根据总分成绩由高向低排序计算名次。部分参赛工种在比赛中安排考评员或专家现场点评,促进参赛选手的技术交流和相互学习,提高技能水平。点评活动的安排由竞赛承办单位通知参赛人员。
四、竞赛时间
(一)行业性职业技能竞赛和特殊性技能竞赛分为两个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阶段:6月为初赛报名和选拔阶段。各有关单位在精心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开展预选赛,选拔出参加市决赛的选手。
决赛阶段:初赛结束后,各参赛单位将参加市决赛比赛的选手或经单位推荐的参赛人员向承办竞赛的单位报名。决赛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7月31日。报名时每位参赛选手填写《选手报名表》(表样见***四),交纳100元参赛费和五张一寸免冠照片。竞赛组委会按照参赛工种分类组织决赛。市级决赛时间为8月至9月,10月进行评分、总结和表彰。为体现公正、公平和选拔优秀技能人才,各工种参加决赛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0人。
(二)技工院校技能竞赛(省技能竞赛合肥市初赛)分为院校初赛、市级选拔两个阶段
院校初赛阶段:5月10日前,各技工院校进行校内预选赛,初选出本校参加市级选拔赛的选手。
市级选拔阶段:5月11日至14日,各参赛技工院校组织本校选手到承办单位合肥工业大学技师学院报名。报名时每位参赛选手填写《选手报名表》,交纳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和比赛费用。5月17日进行选拔赛。5月25日前,承办单位进行选手集训练兵,组队代表合肥市参加省级竞赛。每个工种、组别限3名选手参加。
五、奖励办法
(一)行业性职业技能竞赛和特殊性技能竞赛
1、各工种前六名的选手由市劳动保障局授予“合肥市技术能手”称号,录入到技能人才库,符合条件的优先按名次申报国家和省级“技能大奖”和“技术能手”的评选;
各工种第一名在职职工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合肥市职工技术标兵”荣誉称号;
各工种第一名35周岁以下的选手由团市委授予“合肥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各工种第一名女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合肥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各工种前六名的选手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标准未设技师等级的除外)。
3、向各工种前六名的选手颁发一次性奖金和荣誉证书。
4、各工种参赛选手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达60分以上者,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标准未设高级工等级的除外)。
5、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承办单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金和“合肥市2009年度(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奖牌。
(二)技工院校技能竞赛(省技能竞赛合肥市初赛)
1、向获得各工种、组别前三名的选手颁发一次性奖金和荣誉证书。
2、高级组各工种前三名的选手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中级组各工种前三名的选手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标准未设相应技术等级的除外)。
3、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技工院校,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金和“合肥市2009年度(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奖牌。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委、市政府确定每年组织一次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每两年一次综合性大赛。今年要在2007年职业技能竞赛和2008年度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好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并按照省劳动保障厅要求,将第三届全省技工院校技能竞赛市级初赛纳入本次竞赛范围。
近几年,我们组织的全市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调动我市广大技术工人学习的积极性、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促进技能人才成长、加快工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劳动保障厅等上级单位的肯定,深受全市各单位和广大职工的欢迎。因此,各单位要继续重视今年的竞赛活动,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组织,抓好落实,通过竞赛活动开展,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同心协力、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优势,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情况,精心组织,大力宣传,将竞赛内容传达到职工本人,组织更多的人员参赛,广泛开展有形象、有影响、有主题、有载体的竞赛练兵活动,做好初赛的各项工作。
各技工院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技工院校技能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宣传,精心策划,广泛发动组织学生参与竞赛活动,将竞赛活动与强化技能实习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办学的开展。
承办单位要按照竞赛通知的要求做好竞赛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竞赛的各项规定组织决赛,确保竞赛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竞赛成绩的客观真实,使竞赛活动顺利开展。
***一:合肥市2009年度(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二:合肥市2009年度(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三:合肥市2009年度(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单位联系表
***四:合肥市2009年度(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 合肥市经济委员会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合肥市财政局
合肥市人事局 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合肥市总工会 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
合肥市妇女联合会 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O O九年五月五日
***一:
合肥市2009年度(第十届)职业技能
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名誉主任:熊建辉(市委副书记)
林存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凌 云(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谢 刚(市人大副主任)
汪庭干(市政协副主席)
杨振坦(市残疾人劳动就业协会主席)
主 任:卢仕仁(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朱正跃(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汪德满(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郭苏梅(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郑家余(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文松(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张长淮(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陈 军(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节(市科技局局长)
叶和章(市总工会主席)
吴娅娟(团市委书记)
江 玲(市妇联主席)
李民安(市残联理事长)
委 员:王世保(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赵 言(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纪开学(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程 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伟光(市人事局副局长)
陈 伟(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吕金(市总工会副主席)
许汉生(团市委副书记)
王兴梅(市妇联副主席)
杨 云(市残联副理事长)
***二:
合肥市2009年度(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刘小棣(市劳动保障局培训处处长)
副主任:夏传敏(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主任)
张 平(市委宣传部宣教处处长)
郑忠贤(市经济委员会人教处处长)
孙业飞(市建筑事务管理处主任)
汤向阳(市财政局社保处处长)
张士勇(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处长)
郭子伦(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传校(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周 鑫(团市委青工部副部长)
王良凤(市妇联发展部部长)
王学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处主任)
朱晓宁(市劳动保障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梁大群(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李国勇(市劳动保障局监察室主任)
李业干(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主任)
朱弋清(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成 员:张家安、李 永、孙 健、陶红旗、于前进、
卢长缨、孙汝立、刘善铭、王志春、杨尚华、
候凤岭、胡苏华、翟建国、丁文彬、许 清、
卢 敏、郑国清、王忠周、魏小刚、李 芳、
孔少华、朱华炳、王连超、吴 炜、赵楠楠、
戴年生、陈荣华、吴 捷、张海燕
***三:
合肥市2009年度(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单位联系(报名)表.doc
***四:合肥市2009年度(第十届)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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