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1年6月24日拟作出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6月2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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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35-3306226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水洗砂生产项目 | 海阳市凤城工业组团 | 海阳市溧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烟台汉信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海阳市溧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水洗砂生产项目位于海阳市凤城工业组团内,地理坐标:东经121度13分12.594秒,北纬36度43分52.435秒.该项目占地9394.78平方米,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东侧为门窗加工厂,南侧为道路,路对面为养殖场,西侧为海阳市圆德建筑配套有限公司,北侧为砂石堆场.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水洗砂15万吨. | 1,项目洗砂工序产生洗砂废水应集中收集入污水池中,采用絮凝沉淀+压滤工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应集中收集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海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过程中应针对整个生产区域及配建的化粪池,絮凝+压滤区域,储泥罐区,废水暂存池,一般废物暂存场所等可能产生跑,冒,滴,漏的环节,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确保防渗措施到位,密封到位,围掩到位,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项目在水洗砂加工给料,筛分,破碎等生产过程产尘环节采用喷淋设施抑尘措施处理,剩余的废气由各设置的集气罩集中收集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内径为0.5米(东经121.219863 纬度36.731517)排气筒排放.整个生产过程均应在密闭结构内进行.投料口,物料转运点采用安装密闭的集气罩收尘,筛分,破碎设备采用全封闭的密闭(气)尘源措施.加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等密封性管理,并设置喷淋设施抑尘. 3,营运过程中厂界噪声须满足 4,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须满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