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上半年新增就业岗位25万个
2009年上半年,张家港市劳动保障局积极制订并落实促进就业政策,不断完善城乡劳动力就业和培训服务,保持了我市就业局势的稳定。1-6月份,全市新增就业岗位2.5万个。至6月末,全市城镇登记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7%。
一是出台稳定就业系列政策措施。概括起来,就是“一缓二活四降五补贴”。一缓:被认定的困难企业,可以申请在2009年之内,缓缴不超过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二活:指导企业灵活实施适应自身生产的工时制度,劳动保障灵活监察,对违规企业“初犯不处罚,轻犯不处罚,整改到位不处罚”;四降:降低用人单位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征缴费率,降低困难企业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五补贴:稳定岗位补贴、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见习基地补贴。今年上半年,共减少企业各类社会保险费支出7966万元。共发放社会保险补贴826.52万元;发放就业岗位补贴3万元; 发放稳定岗位补贴29.37万元;投入职业培训补贴1***万元。
二是大力促进创业就业。该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各镇(区)全力推进孵化基地建设和创业项目推荐工作,出台《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办法》。并配合乡镇挖掘资源发挥特色,把农村创业与区域经济、村级经济的发展融合起来,目前已经初步认定了“杨舍仓基商贸街创业孵化基地”、“金港中央广场创业孵化基地”、“塘桥纺织产业创业孵化基地”、“凤凰水蜜桃种植专业合作创业孵化基地”等13个各具特色的创业孵化基地,并推荐创业项目58个。为更好地扶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市劳动保障局会同人民银行、财政局、担保公司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小额担保贷款制度,将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对象扩大至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技)毕业生和进城创业的被征地农民。对个人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3万元左右提高至5-10万元,对吸纳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根据实际吸纳人数,由原来按每人3-8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提高至每人不超过1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
三是加强就业服务。今年以来,市劳动保障局依托市、镇、村(社区)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网络以及116114信息平台、各类媒体,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市人力资源市场共举办各类“劳动力交流洽谈会”11场,组织进场单位417家,提供岗位10934个,进场求职4352人,意向成交2380人。(张家港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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