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积极谋划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思路
近日,市劳动保障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苏州开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精神,赴浙江三市进行相关考察学习,坚持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统筹兼顾,抓紧制定城乡统一的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细则,谋划城乡就业社保一体化的新格局。
9月4日至9月6日,市劳动保障局局长王庆华、副局长苏耀良率5个县级市劳动保障局及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前往宁波、义乌、杭州萧山区等浙江三市进行考察学习,就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就业制度、鼓励引导农民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制定城乡统一的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和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一体化思路、发展规划与政策框架等方面与这三个市进行交流探讨,汲取兄弟城市好的经验和做法。
9月7日上午,在吴江举行了考察学习总结会议,各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进行交流发言和座谈讨论。会议指出,通过走出去交流学习,进一步梳理了我市城乡统筹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基础较好,相关政策制度比较完备,工作平台已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在没有更多、更好的参照系的情况下,下一步要继续理顺相关制度政策,拓宽工作路径,突破原有的政策框架,创新发展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城乡一体的就业社会保障工作。并要求主要从以下三大方面制定就业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实施细则。
一是以实现社会充分就业为目标,加快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制定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普惠政策、创业扶持政策;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用于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用于扶持城乡劳动力灵活就业和创业;实施社会登记失业率统计;对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实行公益性岗位托底机制等。
二是以实现全民社会保障为目标,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的城乡一体化,是制度、体系向农村的延续,而不是社会保障待遇标准的一体化。要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制度,可考虑制定社会养老保障管理办法;要建立城乡协调的医疗保障体系,统一全市范围的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要完善现有的失业保险政策,使本地符合条件的农民也可领取失业保险金;要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重点帮扶贫困人群;同时要推行农民生育保险、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制度衔接等。
三是以实现城乡劳动者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大力推进城乡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这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社会保障体系的保障措施和基础工作,要推进工作体系网络化,将信息网络平台、工作平台延伸到村;推进劳动监察网格化,实现企业和劳动者的“双维权”,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延伸至乡镇;推进服务队伍专职化和经办服务均等化;推进能力建设规范化,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培训实训基地等建设,真正使公共服务惠及城乡所有劳动者。(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