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各类企业应积极申领社保补贴
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各类企业应积极申领社保补贴
――――不要错过政府切出的“大蛋糕”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6-07-14
我市新施行的再就业政策规定,在新增就业岗位中,每增加一个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企业就可每月获得356元的社保补贴与400元的税收减免,但这一鼓励商贸、服务型企业多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并未引起众多商贸、服务型企业的注意。目前还只有10多家企业申报了30多人。
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是解决好再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企业聘用下岗失业人员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可以减轻企业的用工成本,引导企业更多地吸纳再就业人员。而下岗失业人员找到了新工作,接续了社会保险关系,也可以解除他们长远的后顾之忧。
苏州飘赢保洁有限公司,是一家服务型企业。半个月前,该公司新录用了3名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苏州下岗失业人员。根据新的再就业优惠政策,该企业于上周去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及税务部门办理了3个人的社保补贴与税收减免。按规定,商贸服务型企业,每使用一个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就可获得356元×12个月=4272元的社保补贴费和400元×12个月=4800元的税收减免———这样,这家企业一年下来仅使用这3名下岗失业人员,就可得到超过2.7万元的政府贴补。
按照我市最新的再就业文件规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氧吧等外),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每人每月356元的社保补贴和每人每月400元的定额扣税。
此外,我市还规定,其他各类单位凡使用“‘4048’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在家人员、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人员、单亲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特困职工家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人员、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等7类城镇失业人员中的困难对象,企业同样可以申请社保补贴;但补贴金额只是356元的一半,即补贴178元。
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昨天表示,本着“能宽则宽”的原则,今年的再就业新政对企业使用下岗失业人员进行社保补贴的“门槛”明显放宽;在税收减免上也比过去更易操作。
我市商贸、服务型企业及各类企业在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同时,还望充分利用好政府所给的好政策———也只有企业做壮大了,才会更多地吸纳我们的下岗失业人员。该人士提醒说,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还是应积极申报,分享政府切出的这块“诱人大蛋糕”。
数据显示,在社保新政出台一个多月时间里,苏州市区已有17家商贸服务型企业向劳动部门申报了32个符合条件的新聘人员。这17家企业,将成为我市再就业新政出台后第一批享受社保补贴与税收减免的受益单位。(选摘自7月13日《苏州日报》B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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