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措并举严禁有偿家教
寒假已至,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树立教师队伍良好形象,莱州市教体局积极落实三项有力举措严禁有偿家教。
一是加强教育力度。要求各中小学校寒假前召开专门警示教育会议,组织教师重新认真学习《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中开展有偿补习专项治理活动通知》和《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明确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的具体要求。组织教师重新温习《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习承诺书》的相关内容。
二是接受社会监督。要求校长代表全体教师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将《学校公开承诺书》一并张贴到学校公开栏。要求学校将禁止有偿补习写入《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莱州市教体局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落实和反馈。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寒假期间及开学后,莱州市教体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于举报事项进行严肃查处,一并查实,当事人学期内师德考核即确定为“不合格”等级,并通报全市。对因教育不到位,致使发生有偿家教的,将根据《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从严追究校长责任,对其本人和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唐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