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国强在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视频会议上强调
贺国强在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视频会议上强调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5-10-09
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夏乐君)中央组织部9月28日召开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视频会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在会上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5+1”法规性文件,以及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11条措施,切实解决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贺国强指出,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要认真组织民主推荐,严格执行推荐程序,规范个人推荐行为,正确运用推荐结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进行充分酝酿协商,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不能搞临时动议,不能搞少数人说了算。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干部工作纪律。
贺国强强调,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运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考察干部,进一步扩大民主,全面考察干部,深入了解领导干部的德才素质,注重考察干部的工作实绩和群众的公认程度。当前特别要注重了解干部在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况:一是勤政廉政的情况,是否做到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二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是否做到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三是求真务实的情况,是否做到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四是心理素质的情况,是否具有宽广的胸怀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贺国强指出,各级组织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最近修订印发的《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行为,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
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赵洪祝主持会议。
来源:中国人事报 200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