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份宝安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公众来信和办结情况统计报告
一、情况综述
本期(20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宝安区民政局共受理网民在线咨询投诉有效信件5条,非本单位职能信件0条,其中咨询类信件3条、投诉类信件1条、建议类信件0条、其他类信件1条,均已按照“简单问题5个工作日内回复,复杂问题10个工作日内答复”标准及时回复网民,并及时公开网民信件回复2条,信息公开比率为40%(当事人选择不公开的信件3条)。
二、受理诉求分析
本月宝安区民政局受理的有效信件共5条,咨询类型为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管理等相关问题。
三、热点诉求选登
【办理结婚登记】
问:夫妻双方分别是重庆人和广西人,可以在宝安区民政局领结婚证吗?可以的话,需要哪些材料?
答: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87号)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您的户口所在地在重庆,女方的户口所在地在广西,您办理结婚登记须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重庆或广西)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有关规定:“办理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背景为红色)”;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具体证件材料要求,建议您可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详询。
如有其它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755-27751404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