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津贴
为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鼓励高技能人才的成长,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技术业务素质和创新创造能力,打造高级蓝领人才队伍,促进经济持续发展,日前,苏州市人民政府及劳动保障、财政、人事、市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苏州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对评选出的高技能人才即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及“姑苏技能大奖”获得者和“苏州市技术能手”,享受政府津贴和给予奖励。
“苏州市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申报条件为:(1)苏州市境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且在生产岗位的高级技师、技师;(2)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职业技能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全市有较大影响者;或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省技术能手”称号及多次在国家、省、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者。
“姑苏技能大奖”和“苏州市技术能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现行规定竞赛或评选产生。
“苏州市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由个人申报,单位或社区推荐(县级市的申报对象需县级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推荐),上报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苏州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负责初审,确定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的初审名单,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总工会联合授予称号,颁发证书。“姑苏技能大奖”、“苏州市技术能手”按现行规定,由竞赛或评选产生,经市劳动利社会保障局确认,并授予称号。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表彰人数由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高技能人才的实际情况确定名额。“姑苏技能人奖”和“苏州市技术能手”按现行规定,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姑苏技能大奖”每次评选10名,“苏州市技术能手”每次评选40名。苏州市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200元,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50元,“姑苏技能大奖”获得者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元,“苏州市技术能手”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者优先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江苏省劳动模范候选人;江苏省级和苏州市级技术比赛第一名,优先推荐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或苏州市劳动模范候选人。
苏州市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津贴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可以重新申报。(局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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