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推荐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中人社发〔2016〕176号)等文件规定,自今年起,我省将启用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开展职称评审工作。鉴于现有评委库的专家中有调离原岗位、退休以及资料已变更等情况,现需对各专业评委库专家进行资料全面更新,为确保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现就评委库专家推荐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委员入选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学术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职在岗,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一)中级评委会评委库专家: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做出过比较显著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从事本专业实际技术工作有8年以上,受聘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受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
(二)初级评委会评委库专家: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担任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二、评委库委员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相关单位按条件要求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填写《中山市 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入库人员推荐表》(可登陆我局网站:http://www.gdzs.lss.gov.cn)(***1),经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个人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分专业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详见***2)。
(二)受理审核。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于7月29日前受理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初步遴选,确定拟入库专家。
(三)人选核准。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于8月12日前将拟入库专家的推荐材料汇总报送我局审批服务办公室,由审批办按相关规定核准入库人选,并将核准人员名单交给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四)录入系统。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于8月31日前将专家有关资料录入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
四、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推荐:
(一)曾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
(二)调离原专业岗位、退休的;
(三)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
五、工作要求
评委库委员的素质是评审工作质量好坏和评审结果是否公平公正的决定性因素。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切实把政治思想可靠、理论功底深厚、技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特别是工作在教学、科研、生产、经营第一线,且业绩显著、业内公认的人员推荐上来。
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迳向我局审批服务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吴少瑶,联系电话:89817076。
***:1、中山市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入库人员推荐表
2、中山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设置一览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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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入库人员推荐表.doc 点击
中山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设置一览表.doc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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