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社会公益性岗位延长工作期限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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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1月26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根据《青岛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青就发[2009]5号)的规定,市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各用人单位对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进行了2011年工作考评,并会同用人单位市、区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抽查复核。同时对在岗工作满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以上的人员,进行了延长工作期限的考核和申报工作。
现将市内四区公益性岗位延长工作期限5737人名单进行公示。公安协警员4107人、劳动协理员931人、卫生清洁员439人、城管协管员210人、社区安全主任50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方可续签《劳动合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督举报电话:83668928(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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