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重新规划噪声功能区提升环境质量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莱山区建成区、规划区的进一步扩大,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原有的(1997年)环境噪声功能区已不能适应如今城市区域噪声管理工作需要。为切实加强区域噪声污染的治理和监管,按照山东省环保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二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表、考核表和考核标准>的通知》要求,莱山区结合实际,对本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进行了重新规划和调整,全区共细化噪声功能区4类: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区划范围:迎宾路以南,黄海路以北,西至边界,东至海边所围成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区划范围:黄海路以南,轸大路以北,西至莱山边界, 东至海边所围成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区划范围:轸大路以南,沟莱线以北,东、西均至莱山边界所围成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和4b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4b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划范围:4a:观海路、滨海中路、迎春大街、港城东大街、轸大路、山海路等。4b:青荣城际铁路莱山段。
按照新规划的噪声区域,莱山环保局对区域噪声、交通噪声将申请烟台市环保局进行重新布点,申请批复后,将启用新的噪声区域点位规划方案,进行监测,全面提升区域声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