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六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工程建设领域作为欠薪易发领域,是象山县开展“无欠薪”县创建工作的重点与难点,为确保象山县在建工程项目“六项制度”得到真正落实,近期,象山县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县内在建工程“六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根据“浙江无欠薪”的相关政策规定,在建工程应实施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劳动用工实名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度、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六项制度。自6月起,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部门已对各施工单位进行“六项制度”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统计汇总。根据汇总情况,8月14日下午,象防欠办联合住建、人社等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通过实地走访、台账抽查、询问民工等方式对在建项目“六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联合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住建行业领域的施工单位在“六项制度”执行情况方面总体良好但仍未达到完全落实。
下一步,检查组将对已全面落实制度的施工单位作为样板工地进行行业表彰,对个别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检查组进行指导并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并将整改情况报县防欠办,如到期后问题仍未整改完成的,将进行相关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