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鲅鱼圈港区钢铁基地作业区56杂货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年1号)及相关规定,现将营口港鲅鱼圈港区钢铁基地作业区5#-6#杂货泊位工程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营口港鲅鱼圈港区钢铁基地作业区5#-6#杂货泊位工程
建设单位: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营口港鲅鱼圈港区钢铁作业基地内,拟在现有1#-4#杂货泊位西侧新建2个5万吨级杂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5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可兼顾3个2万吨级杂货船同时靠泊,泊位总长570m。泊位布置采用码头工作平台+单引桥布置形式,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65m,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14.0m,回旋圆直径340m,港池设计底高程-11.5m。本工程设计年通过能力420万t/年,项目总投资112982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宁鑫
电 话:183****2343
单位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
三、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联 系 人:姜倩
电 话:186****0411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年1号)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本公示发布后,如对上述用海项目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417-6249701;电子邮箱:byqzrzyj@163.com。公示到期无异议后,将依法报区政府批准。
***:营口港鲅鱼圈港区钢铁基地作业区5#-6#杂货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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