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2021年12月集体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公示
平乐县林业局
为深化集体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创新林业治理机制,充分调动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根据自治区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意见的通知》(桂林政发[2014]29号)文件精神,现将平乐县2021年1-2月份集体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公示如下:
2021年集体林木采限额为85100立方米(上级新下达限额),2月份共使用11975立方米,剩余73125立方米。其中商品林采伐限额为60100立方米,使用10335立方米,剩余49765立方米;公益林采伐限额为25000立方米,使用1***0立方米,剩余23360立方米,详见***。
***:平乐县2021年1-2月集体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统计表(以森林蓄积量统计)
平乐县林业局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