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琴乡关于落实自治区反馈2020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2021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工作安排,为做好自治区反馈2020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我乡认真对照自治区反馈问题深入查摆,并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一、目标要求
(一)从2021年8月1日起至9月30日,反馈问题进行攻坚整改。
(二)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0日,进行举一反三整改,查漏补缺、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二、关于“防城港市上思县那琴乡桃岭村大部分村民没有得到产业扶贫补贴,只有少部分得到。希望应该发放就发放”问题的整改措施
具体措施:
(一)经调查了解:根据《上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思县2020年贫困户产业扶持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政办〔2021〕1号)规定,产业扶贫只针对特定的扶贫对象,因此,桃岭村村民有736户,只有其中58贫困户(其中一户边缘户)享受产业奖补。
(二)继续加大有关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三、整改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由乡领导班子组织领导,并统筹推进。各分管、包村领导和各单位、各村要按照《整改方案》分工要求,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亲自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二)压实整改责任。涉及村要主动认领反馈的问题,深入查找“症结病因”,将整改措施明确到具体责任人,全面整改不留死角。
(三)强化督办落实。每月20日前,各责任领导向党建办公室报告整改进展情况直至整改完成,以便党建办向县督考办汇报进度。
那琴乡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