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告(2022年第7期)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京市食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我区部分企业和经营户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现按相关要求,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万穗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香辣豆腐粉丝馅料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该生产企业生产上述产品35公斤,货值350元,已销售35公斤,货值350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原物料污染或生产环境控制或人员卫生控制不规范。针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香辣豆腐粉丝馅;2、罚款人民币700元;3、没收违法所得81.25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宁江市监处罚〔2022〕02166号。
南京市江宁区郑凯干货批发商行销售不合格黑芝麻,上述产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黑芝麻共计2.5公斤,货值65元;已销售2.5公斤,共计2.5公斤。未召回原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针对企业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置中。
南京韵普和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小米辣,上述产品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小米辣共计4公斤,货值184元;已销售4公斤,共计4公斤。未召回原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针对企业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置中。
特此公告。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