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开展2023年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南建安监〔2023〕3号
各监督室,各有关单位:
春节长假已过,我区各建筑工地陆续复工,为切实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压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我站《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印发2023年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南建质监〔2022〕88号)文件要求,结合《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后房屋建筑工程复工复产及全国“两会”前施工安全检查的通知》、《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开展2023年节后复工复产督导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号)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
二、检查计划
(一)检查时间:2月20日至2月24日。
(二)检查范围:区管在建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组织架构:为加强本次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工作实效,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我站曾健站长担任,副组长由马健生、包啸江、黄成国、吕耀森、罗耀谦等站领导担任,各监督室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
(四)检查安排:
1.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对照本次专项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好自查自纠台账,留工地备查。
2.各监督组要按要求立即督促辖区内在监房屋市政工程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每个监督组每天检查一个已复工的项目,并做好检查台账和相关信息的统计登记,于2月28号前将相关表格报送至技术室汇总。
三、检查内容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落实。
1.强化工程总承包对专业包分单位的管理力度。总承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对专业承包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在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中明确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权限,并会同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明确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对拒不服从总包单位管理的专业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重点对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抽查,特别是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和节假日期间必须在岗在位、盯守现场。
3.责任单位要持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两项主动告知。
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推行风险主动报告的通知》要求,充分履行主体责任,积极主动落实危大工程动工前主动报告和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主动报告的两项主动报告制度。
(三)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安全生产费用。
一是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设置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和指导,依职责开展有关工作;三是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架构图要在项目部上墙公开。四是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确保专款专用。
(四)建立安全生产“一线三排”机制。
按照《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指引》工作要求,深化企业和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的目标和任务、组织机构及职责、资金保障、闭环管理程序、记录(台账)、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等;二是科学编制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参加人员、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安排、排查记录等事项;三是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序机制,对照《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隐患分级分类标准,细化编制本单位隐患分级分类标准,按照危害程度、整改难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合理排序,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现施工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一企一标准”和“一项目一清单”;四是建立公司、分支机构、项目部、班组四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全员主动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全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
(五)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施工前辨识。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辨识危大工程,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加强全过程管控。二是落实前期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应在投标时制订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相应条款。三是严格方案编制审批。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组织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四是全面推行风险主动公告。危大工程施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5个工作日内,牵头汇总分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有关情况,向属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人员到岗承诺、安全应急预案等。五是严把方案交底关。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六是强化现场监督管控。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第一责任人,危大工程施工期间必须在施工现场履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带班检查。
(六)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按照有关文件及标准规范要求,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和自检自查工作。一是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项目完工或办理终止施工手续的,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总体性的自评。二是每季度至少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总体性自评材料和企业本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当中。三是大力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信息化应用,对施工过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环节实行信息化管理。
(七)全面推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重点紧盯施工企业是否按《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开展2023年南海区房屋市政项目节后复工复产培训的通知》要求开展项目部人员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线上及线下培训,同时要求施工企业一是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全员培训,每月至少进行1次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培训;二是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奖惩制度,调动员工参加安全培训的积极性,让不参加安全培训的员工受到处理,同时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三是在施工现场推行每日班前晨会做法,强调当天班组作业流程、安全管理要求及存在风险等重点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区管在建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检查要求。一是认真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全覆盖巡查,如实记录项目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对排查的隐患进行分级分类排序,落实责任、措施、时限等要求,及时做好事故隐患的治理排除和闭环管理。二是对出现自查自纠流于形式、隐患排查整治不严不实、重大风险隐患底数不清、整改问题***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监理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经整改反复达不到要求的应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督部门。
(二)各监督室要提高认识,全力配合,要将本次专项检查要求传达至各工程项目,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节后复工“六个一”要求,深入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做好主动监管的帮扶工作,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如发现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项目要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约谈问题突出项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等措施,相关检查表格及时交技术室汇总。
***:1.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自查自纠表
2.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表
正文及***:
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开展2023年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南建安监〔2023〕3号.doc
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开展2023年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南建安监〔2023〕3号.pdf
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