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开展省级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券第一批(数字化赋能方向事前申领类)配券
各企业:
11月3日,市工信局下发了《关于落实开展省级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券”第一批(数字化赋能方向事前申领类)配券服务机构征集和申领审核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积极申报。
一、配券服务机构征集
(一)征集范围。能够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诊断咨询等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的服务机构。
(二)基本条件。1.在本省登记注册(或分支机构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成立1年(含)以上,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和较高信誉,服务企业满意度较高。2.拥有开展专业服务所需的设备设施、经营许可、认证、资质及资格,产品能够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中小企业经营效率,为企业生产经营降本增效。3.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4.有较丰富的服务企业经验。
(三)申请。申请机构登录“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zhpt.gxt.shandong.gov.cn),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并于11月6日17:00前上传相关材料。
二、创新服务券申领
(一)申领条件。1.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连续经营1年以上,运营规范,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3.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或经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单项冠军等高成长企业。
(二)申领及使用。本次活动的“创新服务券”通过“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的“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版块(www.smesd.com.cn)进行网上发放,定量发放、先领先得、领完即止,有意申领的企业务必于11月8日17:00前按照《申领操作指引》(***3)尽早完成申领。领取使用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00至2022年11月17日17:00。
三、工作要求
“创新服务券”是专项用于对企业购买约定的社会化服务给予补助的电子券,严格按照《省级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券”管理实施细则》(***4)管理使用。
对于以下情况,将按照《省级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券”管理实施细则》监督管理规定,取消涉事企业服务券申领和服务机构配券服务资格,3年内不受理该单位及其同一法人代表企业服务券申领(配券)申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转让、赠送和买卖服务券的。
(二)存在故意隐瞒服务机构与企业关联关系等,影响市场公平公正交易的。
(三)存在伪造虚假业务、虚报交易数额,套取财政补贴等违规行为的。
(四)服务用户较少、综合能力不强、用户评价较差的。
(五)其他经检查监督部门论证为不适宜继续从事相关工作的。
联系人: 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 宋易徽
联系方式:3586393
联系邮箱:gxqgxswjzxqyk@zb.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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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征集山东省省级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券”第一批配券服务机构(数字化赋能方向事前申领类)的通知
***1:关于征集山东省省级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券”第一批配券服务机构(数字化赋能方向事前申领类)的通知.doc
2.关于组织发放第一批“创新服务券”(数字化赋能方向事前申领类)的通知
***2:关于组织发放第一批“创新服务券”(数字化赋能方向事前申领类)的通知.doc
3.第一批“创新服务券”(数字化赋能方向事前申领类)申领操作指引
***3:第一批“创新服务券”(数字化赋能方向事前申领类)申领操作指引.docx
4.省级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券”管理实施细则
***4:省级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券”管理实施细则.doc
高新区工信商务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