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开校外托管培训机构(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协调推进会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托管培训机构(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龙州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开龙州县校外托管培训机构(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协调推进会。县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龙州镇政府分管领导,各校外托管、培训机构1名主要负责人共180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成员单位就各自的管理职能分别对托管场所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消安委办公室对《校外托管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八项规定》进行了解读,要求各托管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场所)实际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扎实做好校外托管培训机构(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随后,龙州大队监督员组织观看火灾视频以及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讲解了校外托管培训机构(场所)易发生火灾的类型,深入浅出地讲述了日常的火灾防范、如何扑救初期火灾、如何报火警求助,如何逃生自救等消防基本常识;就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四方面进行了授课,并现场进行了油盆、煤气罐火灾灭火体验活动。
就进一步做好校外托管培训机构(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龙州大队提出了四点的意见:一是各场所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严格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饰装修;二是不允许电动自行车在校外托管、培训机构内部停放或充电,不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口、疏散通道(过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停放或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与校外托管培训机构(场所)严格落实防火分隔措施;三是加大对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厨房等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在电气线路上搭、挂物品;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丝加热器、电烤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热器具;厨房使用液化石油气罐时,与火源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严禁违规超量储存液化石油气;四是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大本场所消防宣传,定期组织全员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