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全市水陆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按照市委“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我市今年开展全市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水陆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通行效率明显提升,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未发生水上交通事故。
围绕专项行动,我市相关部门组织执法力量加大对辖区水陆交通违法的管控力度,持续开展统一路面查处执法行动。全市交通对“人、地(路)、物(车)、事、组织(企业)”等“五大要素”按照风险隐患摸排管控,全面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
我市交警部门结合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实际,在全市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百日行动”,采取白天和夜间相结合、流动巡逻和定点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智能交通设备分析出较为突出的时段、路段,掌握其出现的规律特点,不定时不定期地开展针对醉酒驾驶、超限超载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净化市民出行环境。
而在水上,今年3月1日《韶关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韶关市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两个“办法”出台填补了我市水域管理空白,夯实了我市渡运安全管理法治基础。
两个“办法”出台后,我市海事部门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健全乡镇自用船舶、渡口渡船安全监管体系。同时,联合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依法对渡口、渡运线路、航道等,开展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商渔共治”水域整治行动、禁渔“亮剑”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开展并严厉打击渡口上下游河道管理范围的非法采砂、取土、弃置砂石淤泥、爆破、钻探等水上违法行为。并加强对渡口渡船的监管力度,对重点渡口每月至少现场监管两次,其它渡口每月至少一次。3月至8月对辖区渡口共开展检查160次。(转载韶关日报 张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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