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和单位公务消费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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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6日发表
市纪委针对各单位在职务、公务消费中存在的公示时间不及时、弄虚作假、内容不真实、形式不规范等问题,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从制度上加以规范。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审计、财政部门意见,重新修订了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单位公务消费公示规定,明确了公开对象,细化了公开内容,固定了公开时间。二是从公开形式上加以规范。要求各单位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固定的公开栏,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自办小报纸、阳光农廉网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三是从监督检查上加以规范。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组成了专门检查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及时、不按要求进行公示的单位,特别是对弄虚作假、捏造数据、有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约谈、问责和责任追究。(郭英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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