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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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5日发表
我市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为促进养老和健康服务业的发展,根据中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从2015年1月1日起减免养老及医疗机构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的具体情况为: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的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我市本次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三个部门收取的7项收费,其中:国土资源部门4项,包括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2项,包括房屋登记费、白蚁防治费;人防部门1项,为防空地下易地建设费。此项政策的出台,对于减轻养老和医疗机构的经济负担,促进我市养老和健康服务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阳泉市财政局 韩卫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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