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发生自燃消防交警携手及时处置
11月16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与消防部门携手,及时处置了一起车辆自燃事故。
当日早6时左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辅警尹国良在上班途中行至南山北路大阳坡路段时,发现路边一辆小车发生自燃。
尹国良立即向中队长汇报并请求支援。随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道路管控、远端分流,疏导停滞车辆、劝散围观人群,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同时,民警打通救援通道,为消防人员顺利施救提供条件。
在消防人员和交警的共同努力下,火被完全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消防人员撤离后,民警继续留在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在事故车辆被拖离后解除交通管制,并在着火区域设立警示标识。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交警提醒,冬季汽车发生自燃主要由油路、电路、机械故障引起。同时,天气干燥、静电打火也可能导致汽车自燃。预防车辆自燃要避免私自改装,定期检查线路,远离易燃易爆物,并在车中常备救火工具。(张景梅 通讯员王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