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反映应县华伦地板砖厂恒锐达地板砖厂博达陶瓷厂环境污染复核情况调查报告
2019年6月28日王利忠和门高强举报华伦地板砖厂、恒锐达地板砖厂和博达陶瓷厂废水污染环境,经我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7月15日到三家企业进行现场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朔州市华伦建陶有限公司(原名应县华屹陶瓷)位于应县臧寨乡韩家坊村村北的应县经济开发区北工业园区,于2016年5月开始建设,2017年6月初投入生产,建设年产2200万平方米高档地板砖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原朔州市环保局于2017年3月6日以朔环审【2017】20号文对项目给予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编号为:140****0710085-0600。
2、朔州市恒锐达建陶有限公司位于应县臧寨乡韩家坊村村北的应县经济开发区北工业园区,于2016年5月开始建设,2017年6月初投入生产,建设年产2200万平方米高档地板砖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原朔州市环保局于2017年3月6日以朔环审【2017】19号文对项目给予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编号为:140****0710082-0600。
3、应县博达瓷业位于应县臧寨乡韩家坊村村北1.07km处的应县经济开发区北工业园区,建于2017年,年产5000万件高档异型陶瓷,项目主要建设一条2500万件高档日用白瓷和一条2500万件高档日用细彩瓷生产线,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原朔州市环保局于2017年7月20日以朔环函【2017】35号文对“年产5000万件高档异型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给予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号为:91140622MAOGWFU91W001V。
二、调查情况
(一)3家企业污染防治情况
1、朔州市华伦建陶有限公司建有1条地板生产线和1条墙砖生产线。该企业配置了一座直径4.6米的两段式煤气发生炉,为烧成窑提供燃烧用的煤气,同时配置了一座链排式热风炉为喷雾干燥塔提供热烟气,喷雾干燥塔废气经过管旋风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净化处置系统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废水全部收集沉淀后回用;喷雾干燥塔废气脱硫废水、干燥窑尾气脱硫废水经容积50m3沉淀池沉淀,加碱调节PH值后返回脱硫塔循环利用;煤气净化过程产生的酚氰废水经容积5m3酚氰废水池收集后用泵喷入链排热风炉炉膛中焚烧处理;冷却过程产生的废水收集后全部用于球磨工序。生活污水经一套RBA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均不外排。
2、朔州市恒锐达建陶有限公司建有一条地板生产线。该企业配置了一座直径4.6米的两段式煤气发生炉,为烧成窑提供燃烧用的煤气,同时配置了一座链排式热风炉为喷雾干燥塔提供热烟气,喷雾干燥塔废气经过管旋风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净化处置系统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废水全部收集沉淀后回用;喷雾干燥塔废气脱硫废水、干燥窑尾气脱硫废水经容积50m3沉淀池沉淀,加碱调节PH值后返回脱硫塔循环利用;煤气净化过程产生的酚氰废水经容积5m3酚氰废水池收集后用泵喷入链排热风炉炉膛中焚烧处理;冷却过程产生的废水收集后全部用于球磨工序。生活污水经一套RBA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均不外排。
3、应县博达瓷业有限公司建设一条日用瓷生产线。该企业建设一座直径3.4米的两段式煤气发生炉,煤气系统配置活性炭干法脱硫系统一套及旋风除尘,用来净化后煤气中的硫化氢和尘;生产废水经混凝+多级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一套RBA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煤气净化过程产生的酚氰废水经容积90m3酚氰废水池收集后经酚水换热器蒸发后全部用于煤气发生炉气化剂,不外排。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均不外排。
(二)7月15日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时朔州市华伦建陶有限公司、朔州市恒锐达建陶有限公司和应县博达瓷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正在生产运行,且各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
2、现场勘查朔州市华伦建陶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厂区周边未发现废水、生活污水外排口;抽查三家企业大门内监控从7月1日至15日未发现有罐车拉运废水外排现象。
调查后发现该问题与2019年1月22日及2019年4月4日两人向省厅举报的问题为同一问题。依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故我局决定对此举报不予受理。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