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关财政政策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
1、失业保险稳岗补贴——2018年10月1日起,对受国际经济形势影响严重的企业,给予稳岗就业支持,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标准。
2、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2018年10月1日起,省财政对获得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新招引重大项目——对2018年10月1日以后新招引的重大项目,各市可结合实际,对招商引资团队或个人予以奖励。其中,10亿元及以上、30亿元以下的,所在市可奖励不超过100万元;30亿元及以上、50亿元以下的,所在市可奖励不超过300万元;50亿元及以上的,所在市可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4、现代优势产业集群——2019年起,省财政每年分层次择优奖补一批现代优势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