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首次实施监狱警察参与社区矫正
近日,县司法局根据省市关于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带领菏泽监狱两名派驻警察,先后深入到全县15个司法所,集中开展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活动。这是我县首次实施监狱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
活动中,派驻监狱警察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向社区服刑人员全面分析了监狱内服刑与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联系和区别,要求社区服刑人员珍惜社区矫正机会,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督管理规定,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争取早日顺利回归社会,做一名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有用的人。并与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谈心谈话,认真了解其违法犯罪成因以及日常行为表现,帮助思想心理辅导矫正。同时,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讲授了自身积累的执法管理、教育转化工作经验,协助完善制定社区矫正个案,进一步增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实效。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有效利用监狱警察协同参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平台,充分运用好发挥好监狱警察管理教育的优势和作用,不断强化和完善新形势下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创新社区矫正监管模式,持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社会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