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多措并举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安定区高度重视,采取精选派、重督查、严问责、靠责任等措施,确保驻村帮扶工作队及时到岗到位,切实履职尽责,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市直驻村帮扶工作队派出单位负责人会议之后,区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深入研究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工作,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要求,靠实切实乡镇党委的管理主体责任,加大考评问责力度,与派出单位积极衔接沟通,对单位业务繁忙、不能保证全脱产驻村帮扶的工作队成员予以调整。在区委工作会议上,区委主要负责人和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对乡镇党委、派出单位和帮扶队员再次提出要求。区委组织部召开部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学习市上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近期,区委组织部将召开区直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乡镇党委书记及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市上会议精神,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对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进行业务培训。
二是精准选派,优化调整工作队伍。根据市驻村帮扶工作队统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市直单位选派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及副队长的通知》和《关于对无故未到岗和派出单位抽回帮扶队长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精神,在充分征求派出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及时调整驻村帮扶工作队,选派了一批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到扶贫攻坚一线。今年以来,共优化调整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两批次162名,其中调整队长(第一书记)55名,副队长、队员107名;调整到单位联系村或市级领导包抓村的市直单位干部27名,对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单位业务脱不开身及个人身体原因不能正常驻村的135名干部,重新选派干部接替。
三是强化督查,确保驻村开展工作。区委建立了上下联动、多管齐下的督查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督查的方式,实现督查工作常态化。定期检查,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掌握了解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到岗及履职、乡镇党委及其党建办履行管理职责等情况,坚持每月至少督查1次。同时,区委扶贫领域专项巡查组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督查。随机抽查,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工部确定专人,重点对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到岗情况进行抽查,每月至少抽查2次、每次抽查不少于100人。***督查,由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全区驻村帮扶工作队到岗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工部对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到岗情况进行集中电话抽查1次。同时,全区各乡镇在严格落实“四个一”管理和请销假制度的基础上,乡镇纪委、党建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四是严肃问责,倒逼管理责任落实。按照市上的追责处理意见要求,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市上通报的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及派出单位和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的乡镇党委书记逐一进行问责处理。目前,对11名平均每月驻村不满20天的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所在乡镇的党委书记,由区委书记进行约谈,并责令其向区委作出了书面检查;对落实管理主体责任考核排名后2位的乡镇党委书记,由组织部长诫勉谈话。对11名无故未到岗和抽回原单位的驻村帮扶队长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所在乡镇党委书记,由组织部长进行提醒约谈。责令通报批评的7名驻村帮扶队长向乡镇党委、派出单位和区委组织部作出书面检查;对5名无故未到岗或抽回原单位的驻村帮扶队长责令派出单位召回,重新选派干部接替。通过严肃问责,进一步靠实了驻村帮扶工作队、选派单位和乡镇党委的责任。
五是靠实责任,确保作用充分发挥。按照“用心、用情、用力开展扶贫工作”的要求,在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精准滴灌的“管道”作用上下功夫,靠实驻村帮扶工作队长(第一书记)的责任,使其切实当好发展和脱贫攻坚的引路人,真正把各项扶贫的政策落实到每家每户,引导他们与村“两委”班子成员主动衔接配合,认真对照村脱贫20项、户脱贫11项指标要求,深入分析贫困村和贫困户致贫原因、及时制定脱贫计划、列出需求清单,严格按照收入“十不算”和“三保障”“十不脱”的核查标准进行全面核查,真正做到扶贫政策和村户实施项目、村户基本情况、贫困人口进出识别程序“三个清楚”和村级作战图、五类档案、驻村帮扶工作队台账、互助资金管理资料、村级阵地建设功能要素“五个齐全”。(来源:定西党政网/张笑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