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场主体2019年度年报最长延至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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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1日发表
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在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发展的系列文件精神决定,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2019年度年报由2020年6月30日止延期至9月30日止,个体工商户由2020年6月30日止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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