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随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加快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2022年部分中央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26号)《湖北省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鄂农计发〔2021〕5号)和《随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确保项目任务顺利实施,现公开遴选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
一、项目名称
随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二、相关要求
1.请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具备申报资格、符合申报条件的业主申报,申报书和***材料胶印成册一式3套于2022年月5日12下午5点前报送到申报联系人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申报主体所在村和镇、场(开发区)认真审核在项目申报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3.申报主体就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同时按项目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作出承诺并签字盖章。
4.已经享受过同类项目的业主不得再申报。
5.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资格核准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业主进行公示。
三、项目申报联系人
县生态能源监督管理站:蒋群,联系电话0722--3567589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指南
随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