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晚报类案并审提速增效三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十分钟审结
荆门晚报讯(记者秦文 通讯员刘诗嘉)近日,沙洋县人民法院同堂审理了3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从开庭到审结仅用10分钟,3起案件的3名涉案人认罪认罚。
这3起案件涉案人为两男一女,除一人是外地人外,其他两人分别为沙洋、钟祥人,年龄最大的47岁,最小的38岁。
2020年11月12日15时许,涉案人严某酒后驾车行驶至枣(阳)石(首)高速枣潜段钟祥市东收费站处时被民警查获,抽血检测酒精含量为178毫克/100毫升,是醉驾标准(大于或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2倍多,属醉驾。
2020年12月24日20时16分,涉案女子姚某酒后驾车行驶至沙洋城区一道路时被民警查获,抽血检测酒精含量为167毫克/100毫升,是醉驾标准的2倍多,属醉驾。
2021年2月18日19时35分左右,涉案男子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沙洋城区一道路时被民警查获,抽血检测酒精含量为142.5毫克/100毫升,属醉驾。
警方查明案情后,以3人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沙洋县人民法院接到起诉书后,为提升质效,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累,对3起同类案件集中审理。同时,该院于庭前做了大量工作,为庭审提速打下坚实基础。
2021年4月13日上午,该院依法同堂审理3人涉罪案,公诉机关简要宣读3名被告人基本情况、指控情况(包括指控事实、指控罪名、量刑建议),用时3分钟;3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均对指控事实、罪名及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无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签字具结,认罪认罚,3分钟完成;法院依法判决,宣读判决理由、法律依据、判决结果、权利告知,3分钟终结。从开庭至宣判未过10分钟。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3名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或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至5000元不等。
沙洋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多盛介绍,近年来,该院在提升审判质效上做了大量探索,特别是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该院更是集思广益,充分调动干警智慧,做足审判质效文章,也取得了好的效果。该院在对认罪认罚被告人启动速裁程序外,还做足庭前文章,办案法官主动靠前,快速送达起诉书,节约办案时间,对同一案件牵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及同一时间段同类多起案件均进行同堂审理,节约司法资源,助力提速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