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兴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18年兴山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兴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相关要求,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紧抓简政放权,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动态调整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印发兴政发〔2018〕8号、兴审改发〔2018〕9号文件,承接行政审批事项36项,取消县级行政审批事项69项。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出台多证合一试行实施方案,建立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畅通一次办成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提速30%,工业项目审批只需32个工作日。
2.理清各级行政职权,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全县39个县级部门的299项行政许可事项、8个乡镇的376项行政职权事项、96个村的1728项行政职权事项,均已实现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全面梳理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编辑发布县级部门服务指南4907项、乡镇服务指南174项、各村(社区)服务指南57项。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全县33个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和1个房产中介全面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四办模式,梳理出政务服务事项四办清单790项。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市场监管。放宽企业登记准入,降低中小企业准入门槛,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实施住所信息+承诺+负面清单登记模式。持续落实公司注册资本改革,注册资金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认缴制施行以来共注册有限责任公司996家,认缴注册资金44.9亿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一网式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格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共实现双随机抽查251次,涉及236名执法人员和751名检查对象。随机抽查事项、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均已抽查达到100%,
4.动态更新各类清单,加强价费管理。在完善全县行政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同时,积极组织收费清单编制,对全县2002年至2018年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价费文件66件,行文废止文件20件,并分别于今年7月、10月两次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定价经营性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
(二)完善决策制度,规范政策制度保障
1.完善政府工作规则,科学民主决策。完善修定《兴山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将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政府决策的必经程序。落实法制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列席政府常务会制度,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合法性评估、决策后评估及公众参与监督。全年县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42次,均有相关专家、法制部门参与。
2.切实开展文件清理,建立长效机制。结合***、省政府相关文件清理工作,重点从涉及著名商标制度、不利军民融合发展、有违产权保护、妨碍民营企业发展、取消证明事项五个方面清理县级政府及部门制发的文件。累计清理县级政府及部门制发的各类文件600余份,整理修改意见5条。
(三)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文明执法行为
1.开展行政案卷评查,加强执法监督。结合我县实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将8个乡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裁决纳入本年度评查范围。累计抽查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卷宗30卷,提出指导意见8条;抽查乡镇人民政府行政裁决案件2卷,提出指导意见3条。
2.夯实行政执法基础,严格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建设,明确全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加强法制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今年上报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51人,审核通过146人,目前已参加考试47人,合格43人,合格率达91%。
(四)营造法治氛围,提高公民法治素养
1.全面落实普法责任,丰富宣传载体。先后召开全县落实普法责任推进会、七五普法中期督查会及第三方评估迎检部署会,细化普法清单,落实工作任务。全县开展普法活动959场(次),印制张贴宣传标语3000多条,发放宣传单3.5万余份,利用网络普法平台吸引粉丝7万余人,顺利完成四个100法治建设示范点申报。
2.提升干部法治能力,加强考试培训。通过政府常务会学法、党校干部培训、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宪法巡回宣讲等形式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其中:县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2次,累计参会县级领导15人次,列席县部门领导、企业负责人83人次;开设党校干部培训学法课程3项,参加学习的学员136名;县法制办宣讲宪法前世今生4场(次),宣讲受惠400余人。
(五)畅通救济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规范人民调解,健全组织网络。建立三级四步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基层化、分级化解制度化、限时办结制度化的工作格局。全年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件,调解成功1143件,成功率达98.2%,其中80%的案件在村组调解成功。2018年在全县做到了三无,即:无民转刑案件,无赴京非访事件,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2.重视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化解纠纷。切实化解行政纠纷,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截止12月,县政府法制办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5件,结案23件,案件正在办理的2件;结案案件中终止7件(申请人撤回),驳回申请3件,不予受理2件,撤销4件,维持7件。其中共有4件进入诉讼程序,通过行政复议直接化解矛盾纠纷率达83%。县公安局审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审理结果均为维持。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2件,其中维持1件,确认违法1件。
3.依法履行应诉职责,履行法院判决。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履行应诉义务,切实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县以县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24件,已审结23件,其中准予撤诉10件,驳回起诉2件,驳回诉讼请求5件,判决行政行为违法6件。以县政府为单独被告的诉讼案件1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大决策机制落实不够全面。县级以下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制度建立不完善。合法性审核、廉洁性评估、风险评估落实不到位,公众参与决策不能有效体现。
二是行政裁决机构建设有待健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不完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林业部门缺乏相应机构及业务人员。
三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增强。部分行政执法机关没有设立法制审核股室,无专职合法审核、执法案件审查监督人员。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下步工作
2019年,我县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切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责任。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飞地经济和新兴产业、服务发展全域旅游、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作为重点,完成好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为2019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打下坚实的基础。
兴山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