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采纳政协委员提案提高安保队员工资
本网讯(通讯员 朱孝友)从2011年1月起,马家店安保巡逻大队队员基本工资标准由原来的420元提高到670元,月增250元,并实行工作年限补助,即在安保巡逻大队每工作一年月补助增加50元。近日,关于逐年提高马家店安保巡逻大队队员工资的提案得到圆满落实。
根据政协委员建议和市民的迫切要求,我市于2006年组建马家店安保巡逻大队,现有队员57人。该大队自成立以来,在巡逻防控中共扭送各类涉嫌违法犯罪及可疑人员3463名,协破各类刑事案件300余起,查获被盗摩托车293辆,有效地维护了城区社会治安稳定,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深受人民群众好评,但由于工资待遇偏低,队员流失严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为此,部分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逐年提高安保巡逻大队队员工资的建议。针对委员建议,市综治办、市财政局、马家店街办等单位和部门迅速开展调研,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增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累计出资140.5万元,用于提高安保队员工资,并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即从2011年起,实行工作年限补助,每工作一年月增加补助50元。这一措施起到了稳定安保队伍,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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