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定市西湖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保定市西湖体育中心集中安置区建设项目承接主体(投资方)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 :保定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冠扬0312-320017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三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胡芳 田山林0312-3106002
采购预算金额:654892000.00
采购用途 : 为保定市西湖体育中心集中安置区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投资方)
项目实施地点 :保定市竞秀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人资格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财务状况 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上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60%,上年末净资产3亿元人民币以上。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2013至2015年度财务报告为准;如平台公司参与投标,则平台公司母公司及控股股东财务状况满足上述要求。 4.投融资能力 自有资金不低于2.5亿元,以供应商提供的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中为准(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2015年度末数据为准),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 5.商业信誉 (1)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3)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项目经验及业绩 具有为完成本项目建立的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具备保障性住房的业绩,近三年(2013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实施棚户区改造业绩不低于10万平米(含)。如平台公司参与投标,则平台公司母公司或关联公司满足上述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共同参加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接受1家供应商报名投标; 8.其它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河北卓众窗口)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11-0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11-16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供货时间: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2-3106016
受理质疑电话:0312-310600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