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扬州老字号认定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根据《关于开展“扬州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扬商商贸〔2017〕4号)文件精神,市商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扬州老字号”认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扬州传统商贸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引导扬州老字号加快创新发展。现将《认定办法(试行)》解读如下:
一、老字号定义
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
二、老字号认定范围
在扬州市区域内注册的法人。
三、认定条件
1、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相关手续齐全且无争议。
2、品牌创立达50年(含)以上。
3、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4、具有特色鲜明的企业文化。
5、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文化价值。
6、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7、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申请程序
具备“扬州老字号”认定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经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由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扬州市商务局,进行调查鉴别、认定评审、公示、做出决定、复核、注册存档、核发证书等程序。具体申请步骤为:
(一)提出申请:有关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报表,并报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
(二)资料提交: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评,确认申请有效的,指导申报企业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有关资料,并报扬州市商务局。
申报材料包括:1、老字号申报汇总表;2、扬州老字号申报表及相关文字及证明材料;3、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注册商标复印件;5、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6、企业情况介绍;7、历代传承的特色文化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8、所申报品牌创立于1967年及以前的地方志、历史档案等证明材料;9、获得的荣誉和称号等相关证明材料;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老字号的管理
(一)“扬州老字号”所在单位须于每年2月底前向认定工作小组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由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备案。
(二)“扬州老字号”所在单位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或未按规定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经认定工作小组核定后责令其整改。6个月内未见明显效果的认定工作小组可以暂停或取消相应的“扬州老字号”称号,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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